1. 凡會員進入中心範圍,必須出示有效會員證或拍卡簽到。
  2. 凡會員參與中心任何活動,必須出示有效會員證及點名。
  3. 敬請會員愛護中心設施,如有蓄意破壞,必須作出賠償。
  4. 在中心範圍內,必須保持衣著整齊,不准吐痰、吸煙、飲酒、攜帶不良刊物或其他違禁品。
  5. 在中心範圍內,嚴禁任何形式的侵犯。
  6. 在中心範圍內,嚴禁進行賭博活動或其他違法行為。
  7. 在中心範圍內所有設施,包括:報刊和雜誌等,皆屬公物;未經許可,嚴禁私自取走,違者將被視作盜竊論。
  8. 會員在未經許可下,不得在中心進行籌款、募捐或推銷等行為。
  9. 會員不得擅自進入辦公室、茶水間或儲物室。
  10. 會員間應互相尊重,避免爭吵。會員與本中心職員同樣應以禮相待,不得惡言相向或指罵,中心主任有權要求滋事者立即離開中心範圍。
  11. 會員應自行保存私人物件,如有遺失,本中心概不負責。
  12. 會員如有違反「中心會員規則」,本中心有權取消會員資格。有關原則將根據「服務質素標準」的程序執行。
  13. 根據現行「防止賄賂條例」,中心職員及服務使用者雙方均不能向對方及其親友收取私人金錢或物質上的利益。我們歡迎服務使用者的讚賞作為支持。如任何人士欲作出無償的捐贈以改善服務之用,可聯絡中心主任。
  14. 每年續會必須親自辦理。
  15. 會員需遵守中心最新措拖(例如防疫措施)。
  16. 會員如需更新或修訂個人資料,應盡快通知本中心職員。
  17. 如有任何爭議,最終以香港勵志會陳融晚晴中心所訂標準為準。